明朝嘉靖年间,福建人王宗在南京刑部当典吏,日子过得安稳惬意。孰料天有不测风云,一天,王宗正在官府值班,忽然有人跑来说他的小妾在家里被杀了。王宗大惊,人命关天,他急忙赶回家中查看究竟,只见爱妾尸横卧室,惨不忍睹。痛哭流涕的王宗旋即又回到官府,将此事报告给单位领导尚书周公用。
为了防止包庇串通,这个案件采取异地办理,交由河南司来审理,经过初步审理,负责审案的官员认定王宗有罪。对此,王宗连喊冤枉,极力为自己辩解:“我是听到消息才回去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且我的小妾向来安分守己,和我感情也十分融洽,我凭什么要杀她?”审案的官员觉得王宗说得也有道理,但又缺少佐证。一连几天严刑拷问,王宗还是坚持以上的说法。由于真凶难以确定,该案也因此迟迟未能结案。
凶案一拖就是几个月,督察院督办重审此案,并委派浙江道御史杨逢春来查办此案。杨逢春受理案件后,仔细察看卷宗,连续几日闭门思考破案之道。与一般官员做法不一样的是,他并没有在白天审理该案,而是发出一张告示,定于某天晚上二更以后审理王宗杀人一案。到了那天夜晚,杨逢春对吏卒说:“你到衙门外面躲起来,如果有人在衙门外徘徊窥探办案情况,就把那人给我抓回来。”吏卒莫名其妙,半夜二更,谁还会来门外窥视?狐疑之下只得遵照行事,却果然抓到了两个人。
杨逢春立即审讯这两个人。甲说:“我是乙硬拉着来做伴的,我也不知他为什么要来。”杨逢春听后下令释放了甲,严加审问乙,心虚慌乱的乙一时难以圆谎,只得如实招供了罪行。原来,乙和客舍老板娘勾搭成奸,不巧被王宗的小妾撞见,怕事情败露,惊慌之下便将她杀人灭口。这次听说杨逢春要半夜审案,乙一心想打探案子审讯的结果,故前来查看。又怕意图太明显,就拉了不相干的甲一起来看。杨逢春将乙绳之以法,也将王宗无罪释放。
事后有人问杨逢春,为什么要半夜审案,他笑着回答说:“如果我在大白天审案,前来围观的人一定很多,就难以追查凶手的踪迹。最主要的是,如果事非关己,谁愿意在深更半夜时来看人审案?”从此,杨逢春断案如神的名声流传开来。
杨逢春深谙罪犯关注案情的心理,为诱使案犯自投罗网,他不按常理出牌,反其道而行之,把审案的时间选择在半夜,避免了无谓干扰,排除了无关人员,既化繁为简,又直奔主题,以时间的变换让真凶浮出水面,可谓睿智绝妙之法。这也启示我们,当为人做事按部就班陷入僵局时,不妨变换一种思路,另辟一个蹊径,就可能有柳暗花明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