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 李恒) 国家卫生健康委17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是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征求意见稿内容扩充至60条,包括总则、组织动员与社会责任、血液采集与临床用血、保障与激励、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县(市、区)应酌情增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稀有血型献血者数据库,监测稀有血型血液实时库存动态,制定应急调配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稀有血型献血者可以快速响应,保障患者临床用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