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智能手机续航的“搭子”,充电宝已经成为不少市民出门的必需品。很多人都知道坐飞机携带的充电宝要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即3C认证),其实坐地铁对于携带充电宝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的相关规定,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时。换算成常见参数,即电压为5伏时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电压为3.7伏时容量不超过27000毫安。超出上述范围的充电宝不可携带进站。
1.无法散热
充电时放在不利于散热的环境,或者将充电宝放置在炎热天气中或发热机箱等高温区域,都有可能引发充电宝的自燃、爆炸。
2.过度充电
不要过分依赖充电宝的过充保护,已经充满电还一直插着充电器,不但会减少充电宝的使用寿命,长期过度充电也有可能导致充电宝爆炸。
3.伪劣产品
一些劣质充电宝采用低质量的电芯和电路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充电宝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短路、过热等异常情况,从而引发爆炸。
4.摔、碰、挤压
摔、碰、挤压等可能会造成内部零件错位、电芯泄漏,从而引发充电宝爆炸,充电宝外壳稍有鼓起时就必须停止使用。
5.频繁使用
频繁使用充电宝,会缩短充电宝的寿命,带来爆炸的可能。
记者 李梅旭 见习记者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