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又“重操旧业” 他去火车站偷手机
日期:11-30
贼心不改又伸手,“重操旧业”再获刑。现年43岁的方某某,自1999年起就因盗窃行为被行政处罚、判刑8次。今年9月,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方某某再次因盗窃被抓获。铁路检察院11月18日向铁路法院提起公诉。11月24日,铁路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宣判。
2025年9月12日晚间,方某某在铁路天津站进站口回廊处,趁一乘客熟睡之际,将其放于腰包内的手机盗走。经价格认定,被盗手机价值为人民币356元。后方某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方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方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评判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记者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