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科技局等9部门联合召开《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政策发布暨工作推动会,本市各相关委办局、各区科技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以及技术转移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共同探讨如何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科技成果也能“先使用后付费”,这项新政策将为科创和研究工作走向市场提供更多有力支撑。市科技局等9部门先后研究出台了《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系统解读政策
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
会上,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是破解高校院所与中小企业合作壁垒、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重要机制创新。传统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中,高校院所持有大量专利成果,常因缺乏转化渠道和风险顾虑无法走出校门;而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则因难以预估成果价值、担心成本高而望而却步。“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允许企业“零门槛”先行使用高校院所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等技术成果。双方可事先约定采取“延期支付”“阶段性支付”或“收入提成”等灵活付费方式,将工作焦点从事前顾虑转向事中协同和事后收益分成。
市科技局成果处负责同志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本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明晰了“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要素支持,既是对今年来本市推动促成128项“先使用后付费”案例的总结,也是推动校企有效“握手”的重要举措。《实施办法》对技术转移机构,政策明确了资金激励。对促成合作的技术转移机构,将根据促成成果数量给予补助;若机构参与签订三方合同并提供履约服务或担保责任,还可根据合同到账金额获得进一步支持;对金融机构,政策鼓励开发专属保险、担保等科技金融产品。此前,天津滨海高新区已联合人保财险推出了“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为供需双方分担风险;对高校和企业,政策围绕“先使用后付费”进一步开展的技术开发合作,纳入本市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范围。
支撑服务同步亮相
强化转化模式保障
为推动政策落地,本次会议专门设置了配套服务介绍环节。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介绍了“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服务平台”功能,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合同规范与履约保障等一站式服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介绍了“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保障保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则推介了“先使用后付费”信托服务产品,通过多元化金融手段为成果转化分担风险、提供支撑。
多方代表交流经验
共探转化新路径
在工作交流环节,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分享了推进“先使用后付费”的实践经验。市卫健委就医疗卫生领域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交流;高新区科技局作为区级科技管理部门代表发言;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作为高校代表,分别介绍了校内成果梳理、评估决策流程以及结合学科特色设计灵活付费方案的做法;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作为科研院所代表,分享了通过该模式推动实验室技术走向市场中试的案例;企业代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也从需求侧表达了对此模式降低创新成本、加速技术迭代的认可与期待。
记者 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