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树德,静海人,是一位革命家。其早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后入北洋法政学堂读书,与李大钊同学。1922年,经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于树德长期从事农村合作社理论教学和研究,是中国最早讲授合作社理论的学者。
1918年,于树德赴日本留学,接受合作事业教育,写了一部《信用合作社经营论》。1921年归国后,在天津法商学校任教。1924年,华洋义赈会总干事章元善筹划试验农村信用合作社,苦无经验,得到《信用合作社经营论》如获至宝,爱不释手。后来与于树德相识,一时如鱼得水。此后,于树德每周从天津到北平三天,参加华洋义赈会筹划工作,被聘为“合作指导员”。后来,合作指导员风靡全国,但他是第一人。
于树德参加了河北省农业合作社的试验,在全国起到了重大的影响。后来他任燕京大学讲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副总干事。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副主任,人称“合作泰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