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唐先生想将去世姥姥的手机号转到家人名下,营业厅要求提供去世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等材料。
让唐先生诧异的是,营业厅还要求提供去世姥姥和她父母(太姥夫妇)的关系证明。“我的姥姥是1934年出生的,她父母在世时压根没有派出所,也没有身份证,如何提供证明?”
“姥姥这个号每个月扣3元,家人想留个纪念。”今年6月,唐先生和妈妈、姨妈一起去营业厅办理过户。但工作人员告知,去世之人的手机号相当于遗产,办理过户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唐先生说,营业厅还要求提供去世姥姥父母和姥姥的关系证明,即证明“我太姥姥是姥姥的母亲”,包括其身份信息等。但派出所告诉他,90多年前,派出所都不存在,无法盖章。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会汇报给上级部门审批,看能否简化手续。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手机号被当作遗产处理,是近年来“数字财产”观念演进的自然结果。建议运营商积极探索建立生前授权制度。
(摘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