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籍女子李某与李某某、赵某某等人分别结伙,以结婚为名,索要高额彩礼,先后骗取7名男子109万余元。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
经李某介绍,泰州靖江的张先生认识了女子赵某某。没过几天,双方就商量起了订婚事宜,并约定好彩礼20余万元。同居几个月后,赵某某称要回老家照顾病危的外婆,便离开了靖江。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赵某某一直都没有回来。怀疑遇上了骗婚,张先生选择了报警。
警方经过侦查,一起由李某主导的骗婚案浮出水面。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间,李某与李某某、赵某某等7人分别结伙,实施诈骗活动。事先计议由李某安排李某某、赵某某等人与男方相亲,博得男方好感后谎称愿意结婚,并向男方索要彩礼和婚姻介绍费,等男方支付费用后,上述人员先与男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再借故离开。李某等人先后诈骗王某、倪某等7名被害人财物计人民币109.9292万元。其中,李某分得60万元。 (摘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