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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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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务工老人能否主张误工费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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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2版:文摘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青岛王先生今年68岁,但身体还行,平时在工地上帮忙看大门,每个月能有两千多元的收入。前段时间,他被车撞了,对方全责。

  后来,王先生去医院做了手术,腿上打了两根钉子,到现在都还没办法正常下地走路。因为受伤,他没法去上班,收入一下子就断了。后找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想着能不能把这段时间不能工作的损失补回来,保险公司称王先生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按照规定不能给误工费。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徽平表示,误工费在法律上指的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这属于受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判断王先生这种已达退休年龄的人能不能要误工费,关键看两点:一是有没有实际劳动能力,二是这次受伤是不是真的让其劳动收入减少了。

  王先生之前一直在工地看大门,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现在因为受伤没法工作,收入没了,完全符合主张误工费的条件。王先生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和工地签订的劳动合同、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还有工地出具的王先生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导致收入减少的误工证明等。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因为这次事故,王先生的劳动收入确实有损失,那王先生要求误工费的主张就应该得到支持。要是协商不成,王先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该拿的误工费要回来。

  (摘自《快乐老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