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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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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建筑垃圾池是“违章建筑”?

日期: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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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0版:读者来信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辑同志:

  在津南区咸水沽镇江宇城小区12号楼与13号楼之间的绿化带内,物业公司设立了一处垃圾池,其内长期存放装修垃圾、旧家具、编织袋、干枯树枝、废纸盒、泡沫、保温棉等物品,既不卫生,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垃圾池距离13号楼不足5米,且紧挨着地下车库出入口,一旦引起火情,后果不堪设想。  市民李先生

  记者调查

  8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津南区咸水沽镇江宇城小区,在12号楼与13号楼之间的绿化带中找到了李先生所说的垃圾池。这个垃圾池面积约六七十平方米,是一个铁皮房子,可以看到里面堆积着各类废弃物品,靠近内侧的物品看上去堆积了很长时间。李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垃圾池内的垃圾一直没有清运过,一开始是业主们的装修垃圾,后来废旧家具、修剪下来的枯枝、保温棉等易燃物品也被扔了进来。“我曾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进行过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这个垃圾池没有‘临时规划许可’和‘规划变更’,如此可见,这就是一个违章建筑。”李先生说,他去年年底反映过一次,得到的答复是今年3月份拆除,但至今没有动静。

  记者调查了解到,李先生反映的垃圾池是封闭式带喷淋的建筑垃圾池,建于2019年,当时江宇城小区三期房屋未交付,一、二期交付房屋业主处于装修阶段,为满足业主装修垃圾存放问题,设置了这个建筑垃圾池。2025年3月经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多方协调,上报给综合执法大队、市容等部门,计划在小区一处底商重新建造建筑垃圾池,但此处距离幼儿园很近,该计划未被批复。后经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物业公司同意将该垃圾池拆除,但因目前尚有业主在装修,若现在拆除建筑垃圾将无处存放,物业公司承诺9月份拆除该建筑垃圾池。

  文/摄 记者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