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诸子·第十(5)
道家看见时世太乱,难以挽救,便消极起来,对于世事,取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他们讥评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费力不讨好;他们自己便是知其不可而不为的,独善其身的聪明人。后来有个杨朱,也是这一流人,他却将这种态度理论化了,建立“为我”的学说。他主张“全生保真,不以物累形”;将天下给他,换他小腿上一根汗毛,他是不干的。天下虽大,是外物;一根毛虽小,却是自己的一部分。所谓“真”,便是自然。杨朱所说的只是教人因生命的自然,不加伤害;“避世”便是“全生保真”的路。不过世事变化无穷,避世未必就能避害,杨朱的教义到这里却穷了。老子、庄子的学说似乎便是从这里出发,加以扩充的。杨朱实在是道家的先锋。
老子相传姓李名耳,楚国隐士。楚人是南方新兴的民族,受周文化的影响很少;他们往往有极新的思想。孔子遇到那些隐士,也都在楚国;这似乎不是偶然的。庄子名周,宋国人,他的思想却接近楚人。老学以为宇宙间事物的变化,都遵循一定的公律,在天然界如此,在人事界也如此。这叫作“常”。顺应这些公律,便不须避害,自然能避害。所以说,“知常曰明”。事物变化的最大公律是物极则反。处世接物,最好先从反面下手。“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这样以退为进,便不至于有什么冲突了。因为物极则反,所以社会上政治上种种制度,推行起来,结果往往和原来目的相反。“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治天下本求有所作为,但这是费力不讨好的,不如排除一切制度,顺应自然,无为而为,不治而治。那就无不为,无不治了。自然就是“道”,就是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物得道而生,是道的具体表现。一物所以生的原理叫作“德”,“德”是“得”的意思。所以宇宙万物都是自然的。这是老学的根本思想;也是庄学的根本思想。但庄学比老学更进一步。他们主张绝对的自由,绝对的平等。天地万物,无时不在变化之中,不齐是自然的。一切但须顺其自然,所有的分别,所有的标准,都是不必要的。社会上、政治上的制度,硬教不齐的齐起来,只徒然伤害人性罢了。所以圣人是要不得的;儒墨是“不知耻”的。按庄学说,凡天下之物都无不好,凡天下的意见,都无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