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庞先生因醉驾被判拘役4个月,让他没想到的是,12年后他的驾照竟因此被吊销。庞先生提起诉讼后,一审法院判决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违法,但未予撤销处罚决定。
今年1月8日,庞先生收到了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了他的A2驾驶证。原因是他2013年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时,他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事情都了结了,为什么现在要吊销驾驶证?”负责此事的警官表示,这是他们“清查”时发现的。
法院认为,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行政处罚决定,已超过法定的办案期限,可以判决撤销。具体到本案中,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则将恢复庞先生被吊销的驾驶证,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且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将给社会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故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不宜撤销。对此,庞先生的代理律师乔刚表示,他们准备上诉。
(摘自《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