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关系万千家庭的幸福安宁。2023年以来,本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岳龙法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需求,成立少年审判专业团队,以深入回访为保障、以联合治理为延伸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用司法温度托举未来。近日,岳龙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抚养关系、探望权、教育机构责任类纠纷案件,用温情司法弥合心灵创伤,呵护少年成长。
女儿不喜欢经常酗酒的爸爸
法庭变更抚养权
原告张莹要求将女儿变更为由自己抚养。张莹与李成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下女儿小雪。2015年,张莹与李成协议离婚,约定小雪由李成抚养,张莹可以随时探望。离婚后,小雪因就近上学一直住在张莹家中,由张莹担负其生活、教育费用,后李成以享有抚养权为由将小雪接回,但其常在酗酒后打骂小雪,甚至在小雪学校门口将其强行带回家中,致使孩子生活受到影响,甚至产生厌学、逃课等行为。张莹及家人也因此受到李成的谩骂、恐吓。无法再忍受的张莹将李成诉至法院。
考虑到小雪时年已满8周岁,应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岳龙法庭承办法官到张莹家中对小雪进行了询问。“法官伯伯,爸爸对我不好,喝完酒就拿我撒气,我害怕爸爸,我想跟着妈妈、姥姥一起生活……”小雪的眼神中有恐惧、迷茫,也有坚定。“孩子只有名正言顺地跟着我生活,才能不再遭受她父亲的打骂,我一定好好保护她,让她的生活、学习都回归正常。”张莹看着女儿满眼心疼。
变更抚养权只是修补未成年人创伤的第一步,岳龙法庭法官在向李成送达判决书的同时,一并制发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通过释法说理,教育其停止打骂子女行为,正确行使父母权利,承担应尽的抚养义务。同时,法官与张莹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村干部开始关注张莹母女生活,协同法院做好跟踪回访,共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今,小雪生活中的阴霾被慢慢驱散,一切终于回到正轨。
母离家父再娶孩子咋办
法庭释法析理
年幼的张小强父母离异,其母离家不归,父亲张强再婚组建家庭后,以工作繁忙为由将张小强交由爷爷、奶奶照顾。随着张小强逐渐成长,老人已无力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祖孙的生活陷入困境。张小强多次要求父亲给付生活、教育费用,张强均以张小强不听管教为由拒绝,父子二人心生嫌隙,爷爷、奶奶亦裹挟其中,家庭矛盾愈演愈烈。
张小强向妇联组织求助,调解未果后将父亲诉至法院。岳龙法庭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与宁河区检察院、宁河区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动中心成员单位一起,在当地村委会的协作配合下,共同开展入户走访、释法析理、心理疏导等工作,最终促成父子二人事心双解、亲情弥合,案件以张强同意履行抚养义务、张小强撤回起诉告终。该案件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并入选天津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父离世母不愿增加抚养费
法庭回复不行
岳龙法庭的干警来到13岁的小天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的家中,为他们送上米面粮油、学习用品,与他们交流谈心,问询需求。看着小天变得开朗健谈,向大家分享着他在学校的趣事,干警们感到欣慰。
这次判后回访源于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小天10岁时父亲因车祸突然离世,母亲王芳改嫁,小天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王芳每月给付小天抚养费1000元。王芳再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对小天逐渐疏于关心,抚养费也时给时断。随后,王芳将小天诉至法院,要求将抚养费降至每月300元。在庭审过程中,王芳表示自己再婚后抚养两个孩子压力很大,实在无力照护小天。奶奶则道出几年来老两口承受身体病痛,用微薄收入抚养小天的不易。小天全程没有吭声,他紧蹙眉头、几欲逃避的神情被法官看在眼里。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抚养责任不会因再婚再育而减轻。小天年纪尚幼就失去了父亲,你作为母亲,更应加倍疼爱呵护孩子,为他遮蔽风雨。”驳回王芳的诉讼请求后,承办法官多次向王芳释法说理,最终王芳息诉服判,并表示会积极承担抚养责任。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张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