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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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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店街山西会馆的初建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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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9版:副刊津沽       上一篇    下一篇

  天津曾有过三座山西会馆,即粮店街山西会馆、锅店街山西会馆和杨柳青山西会馆。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是锅店街山西会馆。对于这座会馆的初建年代,有清嘉庆十二年(1807)、道光三年(1823)、道光九年(1829)等说法,并没有明确的结论,这是由会馆创建过程的曲折性造成的。现根据碑刻、档案等资料,对此问题进行新的梳理,并补充一些细节。

  道光九年(1829)六月《初建山西会馆碑记》记载:旅津晋商“于嘉庆十二年(1807)公同立议,创起会馆,购买锅店街至侯家后地址……迨至规模甫就,而需费亦云浩繁,计所捐金实已不逮,势不得不暂行中止……延及二十年间,适首事李芳林猝遭变事,一时董率无人,经理无力,……且因官事牵连,将出入底账并捐银疏簿全归升任道宪案下……至道光三年,杂货众号西裕成、阎永寿等复起而倡之,盐、当诸商并各行字号又从而和之”。碑记并没有明言会馆已经建成,但按照常理,只有在工程完成之时才会树碑铭志。又同年九月《总成会馆后段楼院碑记》记载,会馆前段工程早已完工,以春秋楼为主体的后段工程于当年八月落成,或可将此作为会馆完工的标志。据此,锅店街山西会馆始建于嘉庆十二年,数年后停工,道光三年复工,道光九年完工。

  根据碑记,会馆停工的原因是资金不继,首事李芳林又于嘉庆二十年(1815)遭遇变故。查清代盐务档案,可知其详情。嘉庆十七年(1812),天津发生长芦盐砝码案,几乎所有盐商都付出了巨额罚银。盐商中山西籍者众多,这直接影响了山西会馆建设资金的筹募。李芳林的籍贯是山西太原府阳曲县,经营着河北鸡泽县引盐,自然也要付出罚银。他的坏运气还不止于此。档案记载,嘉庆十九年(1814)他“因承修山西会馆,指买契押借素好之洋商邱正吉银两”,因为未按时偿还,被邱正吉告到了长芦盐政那里。纲总任秉衡似乎与李芳林有隙,抓住这个机会“施行伎俩”,结果李芳林竟被按拖欠官项之例关押到县衙,导致他不能经理盐务,贻误了运销,拖欠了盐课及其他款项,于嘉庆二十年七月被参革。作为报复,李芳林在八月份向都察院控告任秉衡玩忽职守、乱加公费、以权谋私,这也就是《初建山西会馆碑记》中所说的李芳林“猝遭变事”和“官事牵连”。

  官司闹得很大,嘉庆帝派直隶总督那彦成到天津主审,结果一些积累的亏空被查了出来,但任秉衡最后还是全身而退。那时盐商控告纲总往往是如此结局,因为纲总人脉深广,又受到官方的维护,普通盐商轻易无法撼动。李芳林为这个官司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无法再独力支撑会馆的建设,于是道光三年,由西裕成、阎永寿赓续其志,重新倡捐修建。西裕成是山西平遥李家的颜料庄,后来转行为日昇昌票号,成为中国票号的创始。西裕成和阎永寿既然作为续建山西会馆的倡导者,就必然是捐资的主力,在会馆建成后也理所当然是会馆的主导。根据民国年间的档案,锅店街山西会馆在1919年之前一直由李、阎两家共同管理,但是此“李”并非平遥李家,而是阳曲李家。虽然李芳林中断了资金供给,但山西商帮仍然记得他的首倡之功,而平遥李家也并没有因出资而掠美。也许他们之间有族亲之谊,两家实为一家,但因无证据,只能作为推测了。

  1919年,锅店街山西会馆结束了李、阎两家世袭共管的惯例,改为由各商帮轮流推举值年董事。此前代表李家做会馆董事的是李元善,按照他的说法,从他的高祖李芳林开始,李家管理山西会馆“已历五世”。李元善属于当铺行业,这说明李芳林在失去了盐商资格后,仍然在其他领域继续着他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