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威廉·博伊德热爱虚构,更擅长虚构。在他看来,与其一成不变地复原过去,倒不如以虚构的文笔再现历史。因此,为了完成一部名副其实的小说,他更愿意放弃所有现成的材料,为虚构的人物撰写“真实”的传记——如果可以摆脱现实的纠缠,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描摹一段虚拟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创新?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怀疑博伊德写作的诚意。毕竟,虚构并不代表彻头彻尾的颠覆,而是作家安身立命的根本。具体到博伊德,不难看出他所写下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与真实的历史息息相关,都是“完全忠诚、绝对坦白地记录一切”。就像他所说,“任何虚夸的暗示、任何试图拔高其立意的尝试都是致命的错误”。
小说《凡人之心》即是如此。故事的主人公洛根·蒙斯图尔特是一位并不真实存在的作家。他生于1906年,死于1991年,一生经历颇多,堪称20世纪的同路人与见证者。即便如此,博伊德仍然愿意强调事件的真实性,于是不辞辛劳编撰洛根的创作年表,更将《凡人之心》的副标题直接命名为《洛根·蒙斯图尔特的私密日记》。
这意味着,他要写的是扎扎实实的生活。因为日记的私密属性决定了它的内容:不是整个世界发生的重大事件,而是寻常人生的点点滴滴。具体到洛根。大约没有人会希望他写下二战时期纳粹军队发动闪电战的前因后果,因为“我们更好奇你早餐吃了什么”。毕竟,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所求的不过是一箪食、一瓢饮,以及一间房舍。
以房子为例。洛根一生中住过太多房子。正是这些形态各异的房子将他与脚下的这片大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出生于上世纪初的乌拉圭,年幼时跟随父母离开出生地,辗转来到英国定居。在最初的日记里,洛根详细地描述了那座记忆里的老宅。它位于蒙得维的亚新城区时尚奢华的巴西大道上,“花园里有棵柠檬树,石砖阳台上还有点点柠檬黄色灯光。砖墙里有座铅质喷泉,水从小天使的嘴里喷出来”。
移居英国后,一家人住在伯明翰的一幢维多利亚风格的红砖房子里。彼时的洛根还是一名沉迷橄榄球的中学生。他的母亲对建筑装修抱有执念,常常不顾家人的反对,依照自己的意愿修缮房屋。她在洛根的卧室里贴上墙纸,“焦糖般的深棕色,带有模糊的银灰色盾形图案或纹章”。此外,母亲还把餐厅改造成她的缝纫间。而到了隆冬时节,一家人只能一边忍受着呼啸的北风,一边在四面透风的花房里吃饭。
上世纪20年代初,洛根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卖掉了伯明翰的房子,在伦敦买了一幢五层、带露台的白泥灰排屋,又一次开始了她特立独行的装修实验。“外面,新刷的白墙闪闪发亮。里面,刷着清漆的墙壁、窗帘和各种浓烈鲜亮的材料让人看得眼泪汪汪。她为我把顶楼装饰齐当:我的卧室和更衣室是深焦黄色的,挂着翡翠绿的窗帘,我还有个小客厅,里面的色调是相反的”。
显然,洛根并不认同母亲的装修理念。但他并不知道数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回到这里继续生活。那是1969年7月,人类登月成功。在经历了太多磨难之后,年过半百的洛根远离人群,独自来到非洲。他的新家狭小而简陋,“除了壁炉上方那幅毕加索的画,整套公寓仍保持着光秃秃的实用主义风格”。尽管如此,洛根还是找到了“回家”的感觉。整个晚上,他仰望星空,想象着遥远月球上正在发生的一切,然后默默地在日记里写下一句“今天晚上,我的晚餐是一份奶酪煎蛋卷和一瓶啤酒”。
很难说,博伊德究竟看到了多少诸如此类的现实人生,才会写下这部沉甸甸的“私密传记”。他很清楚,他们和洛根一样,曾经满怀激情,而后在漫长的时间中渐渐品尝到失意的滋味。此时,他们只能在日记里想象曾经有过的美好人生。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曾经真实存在过。这种真实与洛根的虚拟人生形成了有趣的呼应。而更令人难忘的是,他们与并不存在的作家洛根·蒙斯图尔特一样,都有一颗持续跳动着的“凡人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