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近日,本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到底哪类视频系统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又有哪些流程呢?天津警方就此进行了细致讲解。
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重复建设、非法乱建摄像头以及视频图像信息被随意收集、泄露、滥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隐患。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实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监管也将越来越完善。
什么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民警介绍,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就是通过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存储的系统。
哪些公共场所安装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呢?依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下列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所在区公安分局备案: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出境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备案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备案方式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
线上方式: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所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
法律责任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国家“备案平台”进一步明确申报主体和申报信息,凡属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单位场所,需在国家“备案平台”申报备案。其余技防系统备案工作依据原《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执行。
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