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对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进行了聚焦式描写,并用浓重笔墨写出了晴雯、香菱等“正面”形象,但也刻画了王熙凤、贾雨村等“负面”形象。关于“正面”形象,包括笔者在内的红学研究者写过不少专论,兹不赘述。本文要探讨的,是如何看待王熙凤、贾雨村等“负面”形象。
先说女性“负面”形象的代表王熙凤,此人针对宁国府的弊病对症下药,治家有方。对此曹雪芹颇有感慨:“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然而,王熙凤谄上欺下、贪婪狠毒的性格,如对尤二姐使用借刀杀人计和张华一案,无论如何也不会被读者认同。需要反思的是,在对此人负面的评论中,潜藏的传统文化心理不应忽视。女性的逞威弄权、杀伐决断,长期以来不被男权社会容纳,这与“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所体现的性别歧视有关。
再说男性“负面”形象的代表贾雨村,此人是《红楼梦》中最早出现的人物。对贾宝玉作出迥异于世俗评论的,正是贾雨村提出的“正邪两赋”论。他还是具有“咏絮之才”的林黛玉的启蒙老师,足见其学识。当然,薛蟠的人命案,贾雨村虽未贪赃但却枉法,是为了“报答”贾府使其“复旧职”的有意错判。
程伟元、高鹗整理了一百二十回有头有尾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按照曹雪芹“预叙”的伏线设计情节,做出了努力。从全书结构看,贾雨村还是坚持到《红楼梦》最后结局的线索人物,是四大家族兴亡的见证者及某些事件的直接参与者。这一“负面”形象,成了趋炎附势、见利忘义的代称。当然,这个形象是复杂的,还不能用简单化的道德评价去贴标签。鲁迅对《红楼梦》塑造人物的方法颇为赞赏,他指出:“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还有一类人物如贾母,既非“正面”亦非“负面”形象。第五十四回描写《史太君破陈腐旧套》,贾母评论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得)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得)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哪)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
《红楼梦》的每个细节绝非闲笔,曹雪芹实际是借贾母之口,批评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小说,这与作品开篇对这类小说的批评形成了互文。
乾隆时期的戚蓼生,对《红楼梦》的艺术技巧曾有评论:“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大意为:我常听古人说:歌者绛树能同时吟唱两曲,一腔发于喉间,一调起于鼻腔;书家黄华可双手分写二帖,左腕正楷,右腕狂草。这般神技虽被世代传颂,终究无缘得见。而今日奇观竟现——《石头记》中歌者不必分喉鼻而双曲同奏,书家无须辨左右而二体并呈。单声能作两重旋律,单掌可书两幅翰墨!这本是天地间决然不可企及之事,却在这部书中化为流动的文字,怎能不令人拍案称奇!戚蓼生可谓曹雪芹的真正知音,评论高屋建瓴,对理解《红楼梦》无疑具有很大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