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村里人种完麦子、玉米、稻谷这些粮食,家家户户都要选出最饱满的葵花籽,撒种在自家菜地的周围,让种子发芽、长高,开出灿烂耀眼的金黄花朵,那便是过日子的标志了。
每年五月菜畦刚冒出新韭的绿尖之际,母亲就让我捧着葫芦瓢跟在后头。饱满的葵花籽在瓢底沙沙作响,像春日屋檐融化的冰溜子。母亲粗糙的手掌掠过湿润的泥土,每个播种的坑洼都藏进两粒种子。“要是都发芽了怎么办呀?”我蹲在田埂上一边问母亲,一边看蚯蚓在泥缝里拱出湿润的波纹。“那就让它们手拉着手长大。”母亲的笑声里,黑土正贪婪地吞咽着阳光的碎片。
夏天一场暴雨后,半人高的向日葵们抖动着湿漉漉的裙摆,花盘上的水珠折射出七道彩虹,比我过年时扎的彩绸还要鲜艳。最让我着迷的是花盘中央的绒毛,柔软得像刚破壳的雏鸡。有一次我偷摸向日葵的“脸颊”,竟沾了满手的金黄花粉,惹得菜粉蝶追着我的手指飞舞。母亲说这些绒毛是向日葵的睫毛,它们眨着眼睛数太阳的脚步,从东山数到西山,数过三百六十五个晨昏就垂下头来。果然到了寒露时节,沉重的花盘都谦卑地低垂,像给土地鞠躬的人。
现在,向日葵在乡下也不多见了,由于产量低、经济效益不高的缘故。可母亲还在老屋后留了片巴掌大的地,种着十几株向日葵。前年清明,我在花茎上发现很多蚂蚁正搬运花粉,忽然想起读过的一段北美历史,说早期拓荒的人为了留下自己的行踪,不断沿路播撒向日葵种子,为的是等到向日葵花朵朵开放时,妻儿能循着花路,一路找来。读完的那一刻,向日葵在我心中便成了希望与梦想的代言人。望着远处没有了向日葵的田野,心里竟然有种莫名的失落感。
去年回家帮母亲收葵花籽时,我特意留了最饱满的几颗。夏日的黄昏,当我把它们埋进学校的花坛时,恍惚看见无数太阳正从泥土里拱出脊梁,我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像向日葵一样无拘无束地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