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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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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标识”醒目是消费者福祉

日期: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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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7版:副刊       上一篇    下一篇

  食品日期标识“找不到”“看不清”,保质期“不易算”怎么办?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明确提出:应当在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独立区域,使用白底黑字等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具体来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

  “劳驾,您帮我看看生产日期在哪儿?”“生产日期字儿太小,我看不清……”笔者逛超市时总会遇到老年人这样的求助。作为线下实体百货消费的“主力”,不少老年人购买食品类商品时,部分预包装商品上难以寻找或辨认的生产日期标签成了他们选购的“绊脚石”。

  在购买食品类商品时,为防止买到过期食品,如今消费者已养成了查看生产日期的习惯,尤其在购买促销食品时,更要查看保质期,计算保质期到期时间。但食品厂家在印制生产日期时,印刷位置、文字大小或文字颜色,没有统一标准,有的不容易找到,有的因字号过小或印刷模糊,使人难以看清。其中更有一些无良商家,故意把生产日期的字迹弄得模糊不清或者不印生产日期。

  令人欣喜的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出台的《标识办法》有了刚性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清楚、明显,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要求食品生产商在包装上设置独立区域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字体的高度从现行的1.8毫米,按照包装最大表面面积不同,分别提升至2.0毫米、2.5毫米。而且需标注保质期到期日,让消费者能直观看到食品过期时间,无需另行计算。

  该《标识办法》可操作性强,食品日期标识“找不到”“看不清”,保质期“不易算”的问题应该能迎刃而解。相信有了这个《标识办法》后,不仅让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更加舒心放心,而且,那些无良商家,再想糊弄消费者可就难了。

  食品日期标识清楚醒目,不仅彰显了商家的诚信文明,也无疑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