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暗藏玄“机” 贪心老板涉赌获刑
日期:05-20
近年来,电玩城、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逐渐成为年轻人休闲的热门去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打着“游戏娱乐”的旗号,将赌博机伪装成普通电玩设备悄然布下吞噬钱财的陷阱。近日,河东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揭开了这类新型赌博犯罪的隐秘面纱。
被告人孙某系河东区某电玩城实际控制人。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间,被告人孙某将具有赌博功能的二组八台游戏机设置在店内,这些设备外观与普通电玩无异,玩家投入游戏币即可参与游戏,通过操作进而积累积分。但暗藏玄机的是,这些积分并非用于兑换玩偶、钥匙扣等小礼品,而是可以直接兑换成某电商平台购物卡。短短4个月,这些所谓的游戏机累计接收赌资50余万元,孙某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河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并以兑换某电商平台购物卡这类有价证券作为奖品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退缴违法所得。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法官提醒,真正的游戏设备,应当以娱乐性、技巧性为主导,奖品价值低廉且不可变现,而赌博机的本质,则是通过人为操控概率,让玩家在“以小博大”的幻觉中不断沉沦。开设赌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作为电玩行业从业者,要依规经营、依法经营,杜绝侥幸心理,切勿贪图不法利益,一旦触犯刑法,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各种赌博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记者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