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北京迎来了一场较强烈的冰雹天气过程,不少车辆因此受损。有部分行驶在路上的车主为躲冰雹,将车停在立交桥下,致二环、五环等多条主干道拥堵。有不少市民表示,此举非常不负责任,不仅导致交通拥堵,还置他人安全于不顾;也有观点认为,此举属于“紧急避险”,虽然不应鼓励,但也可以理解。对此,北京交警明确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举报,若影响了交通,肯定要处罚。
“紧急避险”不是违停的挡箭牌
●自己躲桥下让别人被砸,这叫避险?分明是损人利己!公共道路不是你家车库!堵死车道害人害己,太自私了!
●这分明是人为制造拥堵,后面的车怎么办,万一堵了救护车,害人命谁负责?如此损人利己不扣分罚款没道理。
●躲冰雹一时爽,罚单扣分泪两行。
●紧急避险需满足“两害相权取其轻”,但堵路显然损害更大公共利益。
●2020年车险改革后,冰雹灾害已被纳入车损险赔付范围,投保车主不必因担心车辆损毁而冒险违停。也就是说,车主还有其他合法的、更恰当的方式来避免损失。应避免占用应急车道、保持必要通行空间,并开启双闪提示后车。极端天气下的避险权与遵守交规需兼顾。
共情避险需求 少批评多包容
●冰雹突降,谁不慌?换作谁都可能手忙脚乱,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我也在桥下,肯定一样躲着。
●他们也是无奈,总不能硬着头皮往前开吧?万一出事更麻烦。
●冰雹天谁都不容易,可以同情,但行为必须批评,两者不矛盾。规则就是规则,违法就该罚。
●可以躲,但至少让出一条车道,别把路堵死!
需完善应急引导机制
公共安全教育与法律惩戒的缺位,也让部分车主将“避险权”误解为“随意停车权”。公众既对“自保本能”抱有共情,又对“损人利己”的越界行为深感愤慨。长远来看,城市完善基础设施兜底风险、强化应急管理协同机制,并通过保险制度分担车主损失,可避免车主陷入“要么损车、要么堵路”的两难。
整理 老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