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六周年之际,上一期,本报关注随地吐痰、遛狗脱绳、当众吸烟等一系列不文明行为,这一期,我们将目光投向城市交通文明。六年时间,天津的城市交通文明在潜移默化中不断进步。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交通陋习仍如“隐形路障”,阻碍着文明出行的步伐。机动车随意停放、共享单车扎堆占路、行人伺机“抢灯”穿行……这些看似习以为常的交通乱象,如同城市动脉中的“微血栓”,影响着文明交通的畅行无阻。
■ 不文明行为之一
车辆“霸道”占车位
不文明停车引吐槽
文/摄 记者 刘波 狄慧
不文明停车,不仅降低道路通行效率,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影响城市文明形象。《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应当停车入位,有序停放。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在一些区域,仍然存在着不文明停车的现象,扰乱交通秩序,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
4月25日中午,记者在河西区万象城地下车库,发现部分车主为图方便,随意停放车辆,给他人停车带来不便。一辆绿色汽车斜停进车位,直接占用了两个车位。一辆白色汽车的车主为了自己下车方便,紧贴着右侧车位停车,导致右侧车位变得十分狭窄。记者尝试将自己的车停进这个车位,虽然车成功停进去了,但打开车门人却无法下来,只好将车开出来再寻找其他车位。记者在车库内观察发现,这里的车位施划得并不宽,有的车主停车稍不注意,就会影响旁边车位。市民王女士向记者抱怨:“上周我来购物,在车库转了两圈才找到合适的车位,有的车主压线停车,不再左右观察调整,而是关门直接离开,直接影响车位使用率,我觉得这样停车很不文明。”
4月26日傍晚,记者在红桥区陆家嘴中心前看到,商场外的广场上,自行车、电动车杂乱无章地停放着,想要从内侧将车推出来得“大费周折”。更令人头疼的是,十余辆出租车占据了北马路拐向大丰路的右转道停放,司机站在车外边聊天边揽客。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北马路右拐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要拐更大的弯才能顺利通行。外卖骑手小李指着占道停放的出租车说:“每次从这里右拐,大家只能见缝插针,要么从这些车之间穿行,要么到机动车道上骑行,觉得挺危险。”
在陆家嘴中心对面的芥园道上,各种美食吸引着市民和外地游客前来购买品尝。但记者发现,总有车主将驾驶的车辆直接停在最外侧的机动车道上,然后下去购物,有的车辆一停就是半个多小时。这段路车流量一直很大,再加上机动车占道乱停,更加剧了交通拥堵。
4月28日15时50分,记者来到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门口对面,此处虽然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但是为了方便患者就医,门口道路施划了斑马线且安装了隔离柱。行人通过此处斑马线需要查看车流量,另外一个判断标准,就是机动车是否会主动让行。记者观察了一会儿,很少有机动车能停下来主动让行人通过,除非行人人数较多,机动车不得不停下来。
记者在暗访时,发现一辆出租车缓慢停在了总医院门口的非机动车道入口处,司机下车后与执勤的辅警交谈,不一会儿,另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刚才那位司机迅速上车沿着非机动车道向前驶去,而刚过来的这辆车则“默契”地停在了上一辆车的位置,等下一辆出租车过来后,这辆车再驶进非机动车道。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总医院第一住院楼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才发现在新兴路公交站牌的“掩护”下,停放着十多辆出租车,把非机动车道全部占满。此时刚好一位男士骑着自行车来到非机动车道,见此状况,不得不下车将自行车搬到人行道上接着骑。沿着非机动车道,记者继续往前走,原来,非机动车道的尽头是总医院的1号门,第一辆车几乎停在门口,使医院门口的交通更加拥挤。不知是何缘故,靠近门口的几辆出租车后备厢门全部打开,无法从后面看到车牌号。记者看到前面几辆车的司机都在车外聊天揽客,执勤的辅警就在他们旁边,偶尔也说几句话,但是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却未加制止。
■ 不文明行为之二
共享单车胡乱停放
骑车违法随处可见
文/摄 记者 庄媛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应当爱护车辆及设施,使用后规范有序停放。而实际情况如何呢?
4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开区双峰道,在一所示范学校门口记者看到,数十辆共享单车停放在学校门口的非机动车道,有的停放在了机动车道上,已经影响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记者观察发现,这些车辆大多是进出这所师范学校的学生在使用。此时,一位共享单车的调度员正在现场,将挡路的车辆挪到路边并依次摆放好。“我们每天都要来这里整理,但是整理完后,又会有乱停放的情况,整理的速度赶不上乱停的速度。”这位调度员说。一位附近的居民表示,每天从这经过,都会看到大量共享单车乱停的情况,“这里学生多,用车需求大,但还是应该将车有序停放好。同时作为单车企业,希望能通过技术手段,引导大家将车停放好。”
除了学校门口,公交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也是共享交通工具乱停乱放的重灾区。
4月27日,记者在河东区常州道公交站附近看到,公交站旁的非机动车道,一半的道路被共享单车“占领”。在西青区曹庄地铁站附近,虽然站外设置了专门的单车驿站,且驿站面积非常大,但仍有大量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在地铁站出站口对面阜盛道南侧的便道上,大量共享电动车并未停放在指定的单车驿站内,而是胡乱停放在便道上,甚至占压了盲道导致整个便道被占满,行人只能到非机动车道上行走。在南开区东南角地铁站,地铁站的B口以及D口外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了大量的共享单车,导致机动车右拐都受到影响。在红桥区洪湖里地铁站C口和D口,虽然大部分共享单车都能有序停放在指定车位内,但仍有大量单车停放在洪湖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导致非机动车通行受阻。
■ 不文明行为之三
载人逆行闯红灯
骑行电动车不戴安全帽
文/摄 记者 庄媛
本市非机动车保有量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相较于自行车速度快,危险系数也更高。在日常出行时,一些骑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影响着道路通行的安全和秩序。
4月30日17时,正是晚高峰时间段,一路记者来到南开区东马路与南马路交口。由于毗邻大型商圈、写字楼及地铁交通枢纽,该路口车流量非常大,记者在路口驻足了半个小时,粗略估算,在这半个小时中,发生了30多起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其中包括电动自行车司机不戴安全帽、非机动车逆行及闯红灯、非机动车载人等行为。在大约5分钟的时间里,记者就看到十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没佩戴头盔,有5名驾驶员在后座搭载成年人。除此之外,虽然大部分非机动车都能在路口等红灯,但在等待红绿灯过程中,有部分非机动车将车辆停到相对靠近马路中间的位置,导致机动车右拐受到影响。在西青区龙湖梅江天街外,大量共享单车停放在便道上,把便道堵得“水泄不通”。“都是为了自己图方便,把单车胡乱停放,但却影响了他人的通行。”经过的市民无奈地说。
■ 不文明行为之四
行人闯红灯现象明显减少
“抢灯”穿马路行为仍存
文/摄 记者 胡智伟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记者在五一假期走访了市内多个路口,发现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已大幅减少,但在部分路口,仍有行人利用信号灯转换间隙“抢灯”穿行马路,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作为商业繁华区域,芥园道与西马路交口四周环绕着水游城、陆家嘴中心以及西北角美食街,节假日期间人流密集。5月4日15时,记者来到这个路口并在此处观察半小时,发现行人闯红灯的情况较少,但利用左转绿灯间隙横穿马路的行为却屡见不鲜。15时10分,路口直行方向亮起红灯,左转绿灯亮起,原本站在路边的五六名行人几乎同时迈步,沿着斑马线快步穿行。此时,左转车辆已经启动,一辆黑色轿车不得不紧急刹车,司机探出头喊道:“看着点灯啊!”然而,行人并未停下脚步,而是加快速度跑过马路。在路口的东北角,一位身穿制服的交通协管员多次提醒,仍有部分行人对此置若罔闻,从车流缝隙中穿行。
5月5日16时,临近人民医院的芥园道与红旗路交口,往来行人中不少是患者或家属,许多人步履匆匆。16时5分,东西向信号灯全部为红色,南北向直行的信号灯刚刚变为红色,左转的信号灯由红转绿。路口东北角处站着两位老人和一名幼童,见左转车辆不多,两位老人拉着孩子的手就开始横穿马路。而在他们旁边站着一位提着水果篮的女士也准备横穿马路,看见有人闯红灯,似乎也没什么事,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退回路边等到信号变绿才穿过路口。
走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文明出行需要长期坚持,既要靠法规约束,也要靠自觉。一位在路口等待绿灯的市民说:“安全是自己的事,不能总指望车让人。”随着天津市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行人交通文明的细节仍需进一步关注和引导,让“红灯停、绿灯行”成为深入人心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