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然而,媒体调查发现,不仅有家长不知道不能带孩子去KTV,也有学生表示,“就想等放假去KTV放松一下,无所谓吧?”
实际上,旧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规定。这是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旨在为其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也就是说,哪怕有家长(监护人)带着,未成年人也不得进入KTV;KTV如果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家长(监护人)纵容孩子进入KTV,都是违法行为。但现实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规定,有一些确实没有得到落实。如一些KTV没有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一些KTV经营者也对未成年人消费者睁只眼闭只眼;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这对于一些超市、烟酒专卖店来说,却是习以为常的,有不少家长经常让孩子去帮自己买烟买酒。
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没能有效落地,监管部门、经营者、家长(监护人)都有责任。在对待孩子进KTV这个问题上,不少家长(监护人)的态度很暧昧。尤其是一些家庭聚会,家长认为孩子去KTV是和一家人唱歌聚会,不会受不良环境影响。
但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刚性的,不能有“弹性空间”。
熊丙奇(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