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的杜牧,人称“小杜”,“善属文”,于诗“情致豪迈”,是继杜甫之后屹立于唐代文学之林中的又一高峰。脍炙人口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即出自其笔下。
杜牧“卒年五十”,去世之前,他心知大限将至,“乃自为墓志,悉取所为文章焚之”。据《新唐书·卷一百六十六·列传第九十一》记载,杜牧给自己写就墓志后,闭门不出,另悉数收集自己所作的诗文,“对火焚之”。由此说来,如今世人所能见到的杜牧作品,大抵是其已流传于世的、为人所知的精品,许多未曾示人的、只留存于他自己手中的诗文业已销声匿迹。
杜牧为人放纵旷达,不拘细行,曾历经傍花随柳,吟风弄月的不羁,但入仕之后,任职处事却“刚直有奇节”。所谓“风流深处自有伤”,尽管杜牧平生多才多艺,志向高远,但终究黄钟长弃,内心“怏怏不平”,郁积了许多难以言说的愁思和怨忿。
临终之前,杜牧为什么要焚毁自己的作品呢?揣测其动机不外乎两个方面:一,对自己作品的极度珍重。“文章千古事”,杜牧不愿意有任何出自自己名下的“不堪之作”传于后世,贻笑大方;二,世事无常,人生如幻。或许杜牧觉得,世间的一切转瞬即逝,连生命都如同白驹过隙,那些缘于个人嗜好的东西,包括文字,自然也就没有保留的必要了。
但在上述两者中,笔者更倾向于前者,坚信正是由于生命的仓促、短暂,一个人留下的印迹才弥足珍贵,它承载了一个个体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光亮。大浪淘沙,大风卷叶,能安然无恙的篇什必定千古流芳,似玉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