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遇糖果刺客,6块糖卖466元”登上微博热搜。
据中新网报道,不久前,蒋女士带儿子去重庆磁器口逛街路过一家糖果店,品尝后选了4块牛乳派让店家称重,店家表示先切再算,并建议蒋女士再选一块,可以送一块。等店家切完后称重,6块糖总价高达466块钱。在蒋女士表示“不要了”后,店家称,这个糖是现切现卖的,12.8元/50克,按克称重计费。有媒体对店家进行了询问,店铺老板表示,他们的糖是“128块钱一斤”,都是明码实价的。
所谓“价格刺客”,原指商家未对商品明码标价,当消费者结账时才发现价格畸高,仿佛被刺客“宰了一刀”。在中消协近日公布的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价格刺客’有违明码标价诚信原则”话题的社会影响力居首位。为此,早在去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其中明确要求,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然而从近来频频曝出的商家“宰客”行为来看,“价格刺客”已经逐渐从“未明码标价”,变成了在价格标签上玩套路。有的商家将计价单位标示缩小、遮挡;或者在计价单位上做文章,用“两”“克”等小计量单位计价,让消费者误以为价格不高。中消协提到,消费者诟病“价格刺客”,除了“未明码标价”,也显示出对计量单位不统一、价签不规范等问题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满情绪。
“明码标价”不是宰客挡箭牌。买卖靠的是信誉和口碑,部分商家用“明码标价”做文章,不但败坏自身名誉,也难免会对当地的消费环境、城市形象造成伤害,这值得相关部门和经营者警惕。
针对高得离谱的“明码标价”,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当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干预,并严惩消费欺诈和存在价格欺诈等不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监管不缺位、不失职,类似宰客现象才能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