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舅”这对亲属称谓,古今概念完全不同。
先看第一种定义。《尔雅·释亲》:“父之姊妹曰姑。”《释名·释亲属》:“父之姊妹曰姑。姑,故也,言于己为久故之人也。”父亲的子女与父亲的姊妹相比,一般要年幼一些,所以这些晚出的子嗣,看待父亲的姊妹,即为“久故之人”,于是就称之为“姑”。《释名·释亲属》:“母之兄弟曰舅。”《白虎通义》:“舅,旧也。”意即“舅”就是“旧”。王念孙《广雅疏证》:“旧故,老人称也。”此处所言的“老人”,是对母亲的子女而言的;因为母亲的兄弟一般要长于母亲的子女,这就是舅称为“旧”的原因。
再看第二种定义。《尔雅》又说:“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此处的“舅姑”,指丈夫的父母,即新娘的“公婆”。
这两种概念其实并不矛盾。因为在父系氏族社会,氏族内部禁止互婚,而实行族外婚。当时部落间婚姻关系相对固定,世代通婚就形成了姑舅婚制——甲氏族的成年女孩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成年女孩嫁到甲氏族;多年之后,就形成婆婆是自己的姑母,而公公是自己的舅父的状况。
《说文解字》:“谓我舅者,我谓之甥。”《释名·释亲属》:“舅谓姊妹之子为甥。甥亦生也,出配他男而生。”就是说:平辈女性出嫁后所生的男孩子,因而称“甥”。“侄”,原写作“姪”。《尔雅·释亲》:“女子谓晜(kūn)弟之子为姪。”从女性,即从姑姑的角度称呼自己兄弟的子嗣,所以字从“女”旁。男性叔伯称兄弟的子嗣为“从子”。《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姪。”姑、姪是一对相互间的称谓。
从古代文献考察,先秦时期“姪”多指女性,即姑对兄弟的女儿的称呼。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姪,穆姜之姨子也。”给臧宣叔做继室,当然是女性。汉代以后,姪就由专指兄弟的女儿扩大到泛指兄弟的子嗣,不再有性别的限制。《颜氏家训·风操》:“姪之名虽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姪之称,是包涵男女两性子嗣的。于是“姪”字也就改作“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