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方言)近日,一名驾驶人自作聪明,酒后驾驶机动车还现场饮酒,以为可以借此逃避处罚,结果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
日前,市民皮某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沿道路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皮某本人受伤,两车各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案发后,赵某报警。皮某为逃避法律追究,急中生“智”,想了一个“好”主意:在民警到来前,他在事故现场又喝了两瓶啤酒,自以为可以因此逃过处罚。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皮某进行了检测。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67.57mg/100ml。公安机关追查发现,皮某不仅是酒后驾驶,还是无证驾驶伪造车牌的摩托车,并且没有佩戴头盔。综合各项因素,津南区检察院认定皮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判处被告人皮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为逃避处罚现场饮酒,以其当场饮酒后的检测结果为准。当场饮酒会导致血液乙醇含量升高,进而被判处更高刑罚,千万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