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婚恋交友网站结识异性,对于一些单身人士来说,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平台管理疏漏,趁机侵害他人,给被害人造成了精神、物质上的伤害。
男子交友骗色 女子反摆一道
女子陈帆与男子高成都是某婚恋网站的实名认证会员,而且陈帆之前还在这家网站工作过。去年3月的一天,陈帆和高成通过该网站相识,很快相互添加了微信。但在聊天过程中,陈帆发现高成隐瞒其真实姓名和离异等情况,并谎称自己在外企做管理工作,同时还兼做供应商。
随着聊天深入,高成向陈帆提出非分要求,并许诺给陈帆20万元。陈帆同意后,高成给她发了虚假的转账记录截屏,谎称将在24小时之内到账。
次日,二人在一家酒店内发生性关系,其间高成还用手机拍摄了陈帆的不雅照片。事后陈帆发现,20万元钱并未到账,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虚构其父是机关领导,母亲是警察等信息,发送给高成。当晚,双方取得联系后,陈帆以买包等名义要求高成打款,但高成未予转账。
见高成还没打款,陈帆就通过所注册婚恋网站的原同事,查询到高成后台登记的真实姓名、婚育、工作等信息。随后,陈帆将这些信息发给高成作为威胁,以“被骗补偿”等名义再次要求高成打款。无奈之下,高成分三次为陈帆转账7000余元。后来,陈帆又以高成拍了她的不雅照片为由,要求高成再转账1万元。高成因无法承受心理压力,选择了报警。警方经侦查,将陈帆抓获归案。到案后,陈帆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并退还了全部款项。
近日,本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帆的行为虽然符合敲诈勒索的行为特征,但综合考虑本案的起因,被害人高成存在明显过错,陈帆索要钱款的金额及具体实施的行为等因素,其行为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故宣判其无罪。
虽然陈帆被判无罪,但其背后暴露的平台对注册信息审核不严、用户隐私轻易泄露等问题,向网络征婚征友者敲响了警钟。
犯罪手段五花八门
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利用一些人急于脱单或寻找刺激的心理,对被害人实施侵害。
男子杜某和成都女子范某通过相亲平台相识后交往,范某乘飞机来津与杜某见面。不料,杜某趁范某洗澡之机,将提前准备好的镇静类药物放入酸奶之中,劝范某饮用,然后趁其无力反抗之机对其进行侵害。法院经审理,以强奸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孙某在武清区的租住处,通过交友软件与一名男子取得联系,然后冒充女性跟该男子“谈恋爱”,并以见面需要车费、买东西用钱为由,先后骗取该男子人民币7200余元。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
两名男子在海南通过网络购买了一个虚假赌博网站,然后雇佣他人通过婚恋网站引诱被害人在该网站下注。居住在本市的一名被害人受蒙蔽,先后转账7.6万元。
类似的案例,在本市和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尤其一些中老年人因对网络了解不多、容易轻信他人等原因,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目标。
律师提醒
“近年来,婚恋交友网站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个别网站和平台疏于管理,为了留住用户疏于信息的审核把关,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张烜墚和王小雪律师表示,在上网交友征婚过程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平时一定要了解网络征婚交友时可能遇到的黑灰产、婚托、不诚信会员等,对聊天中涉及金钱交易、钱财往来的人,要果断拉黑并向平台举报。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