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宋育伟 李瑞阳)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12日10时,我市有奖发票活动抽奖平台——云闪付、洛快办正式上线。12日至19日为首期发票上传时段,首期大额定期开奖定于9月30日举行。
●参与渠道
市民可通过两大平台上传合规发票参与抽奖。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云闪付App(定位洛阳),点击首页“政府消费券”,进入“洛阳市有奖发票活动”专区上传发票。也可使用洛快办App、洛快办微信小程序、洛快办支付宝小程序,完成本人实名信息认证,实名信息必须与发票购买方抬头姓名保持一致,通过首页活动入口进入专区参与。
●发票要求
参与抽奖的发票有明确要求:需为我市注册经营主体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单张含税金额不低于100元,购买方姓名与消费者实名信息一致,开票时间在活动周期内,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行业。红字发票、作废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预付卡类发票等不符合条件的发票,不能参与抽奖。发票上传后,系统将自动核验真伪、抬头、开票状态,排查拆票套利等违规情形,核验不通过需重新提交。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户单日最多2张发票可参与抽奖,每半月累计参与不超过10张,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抽奖。
●开奖模式
本次活动采用小额即时开奖、大额定期开奖模式。小额奖项设置10元、20元、50元、100元,发票核验通过后即可即时抽奖,中奖后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时发放至云闪付账户,有效期30天。大额奖项分为200元、500元、800元,每月15日、30日集中开奖,参与抽奖的发票需沉淀7天以上完成复核。中奖名单将在市商务局官网、洛快办App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等额电子红包,有效期30天。同一张发票如果中得小额奖项,将不再参与大额奖项抽取。
●核销规则
中奖的电子消费券、电子红包均发放至实名认证的云闪付账户,电子消费券在“我的—优惠券”查看,电子红包在“我的—红包”查看。奖金仅限活动合作商户核销使用,不折现、不找零、不可转让,单笔消费金额超出券面0.01元即可全额抵扣。发生退款时,已使用的优惠不予返还,部分退款将按比例扣减优惠金额。
●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如出现奖金未到账、兑付失败等问题,需在公示结束后30天内联系平台客服处理。若中奖发票发生退货、红冲,消费者应当退还对应奖金。活动具体规则以平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