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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严禁在门窗上设障碍物
保障逃生灭火通道畅通

日期: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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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4版:洛阳·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洛报融媒首席记者 魏巍 通讯员 李靖媛)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发布通告,要求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通告中提到的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通告明确要求

●立即组织防火自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已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洛阳市消防救援部门将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展开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门窗安装铁栅栏等行为。市民如发现相关隐患,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