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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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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加强校服质量监管 让学生穿得更安心

日期: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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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4版:洛阳·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张静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本月起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学生服(校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办法》中关于“明标识”“双送检”等规定,我市已经先行落实。

《办法》指出,要严守质量标准底线,在落实“明标识”制度、推行“双送检”机制方面进行细化,有效防范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规定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严控甲醛、可分解致癌染料、pH值、服饰绳带等安全;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采购单位结合实际再次送检,即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复检。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纤维检验检测研究所作为法定检验机构,负责学生校服质量检验。校服样品检验采取“双送检”模式,即分别由校服生产企业送检和学校随机抽取校服样品送检,送检样品要进行甲醛含量、pH值、异味和染色牢度/级等一系列项目指标的检验检测。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为校服质量监管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该局将持续加强对洛阳校服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校服质量安全,让学生穿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