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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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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遗址建筑柱洞的发现与启示

日期: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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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8版:人文河洛       上一篇    下一篇

二里头遗址4号夯土基址整体与柱网结构 赵海涛 摄 扫码阅读本栏目已刊发文章

在二里头遗址揭露的众多遗迹中,最为宏伟壮观的便是那些营建于黄土之上的建筑遗存。自20世纪60年代1号、2号宫殿发现以来,二里头遗址已累计发掘大型建筑基址近20座,中小型房址40余座。过往研究多聚焦于建筑轮廓、整体布局与宫殿群功能分区,对于构成建筑基址的夯土台基、柱洞、墙基槽、散水、排水沟等遗迹要素关注相对不足。近年来,随着精细化考古理念的推广,建筑本身的构成要素开始走进考古学家的视野,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柱洞。

柱洞是建筑木柱埋入地下部分腐朽后所形成的遗迹,平面形状多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与木柱直径相当,深度因木柱尺寸和荷载不同而异。在二里头遗址建筑遗存上辨别、寻找柱洞,主要是依靠土质、土色与包含物差异来确定。柱洞的填土一般较为疏松,且多数可见木柱腐朽后形成的银灰色木灰,与致密的活动面、夯土及生土有明显区别。一些建筑营建时为了增强大立柱的稳定性与承载能力,会先行挖设直径较大的柱坑,然后再于其中立柱,这样便会形成柱洞位于柱坑内部的现象。

二里头遗址发现的柱洞按照功用基本可分为三类,即墙内柱、檐柱、中心承重柱。墙内柱基本见于木骨泥墙内,是中国传统建筑中常用的一种墙体构造技术,其基本原理是“以木为骨、以泥为体”。具体做法是,先在台基或地面挖出墙槽,在槽内竖立木柱或竹子作为墙骨,再以泥土分层夯筑包裹柱子,最后通过烘烤或自然干燥形成坚固墙体。此类结构既能支撑和加固墙体,又具有一定的防火功能。考古发现表明,这一技术传统最早可以追溯至距今约8000年的裴李岗文化时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已非常成熟。二里头遗址的墙内柱直径在0.05米至0.22米,间距0.70米至1.0米,在各类大、小型建筑的外墙、隔墙及围墙中均可见到。

檐柱主要作用是支撑起挑出的屋檐与回廊顶部,将屋顶重量向下传导至台基平面或地面,同时加大出檐深度,使雨水远离墙身与台基边缘,保护木构与夯土墙体免受侵蚀。在二里头遗址,檐柱主要见于大型宫殿、宗庙类的高台建筑,多分布于主殿四周及外围围墙内侧,如1号宫殿、2号宫殿、4号宫殿等。檐柱柱洞直径一般在0.2米至0.4米,间距多在3.8米左右,排列规整,对称性极强,体现出严谨的规划与审美取向。一般来说,檐柱都为单柱,但也偶见周边伴有更小柱洞的情况,如1号基址主殿台基内侧的每个檐柱周边均发现有2到3个小柱洞,4号基址主殿台基北侧的檐柱均为双柱。此类多柱组合,推测是为承托更高大的屋顶与更宽阔的回廊,通过增加支点以提升结构稳定性,反映了二里头遗址高等级建筑在追求宏大空间与礼仪气势中的技术创新。

中心承重柱主要见于各类半地穴式和地面式的小型房址,通常位于居室中部,起到了支撑房顶的作用。承重柱的尺寸相较墙内柱要大上许多,柱洞直径一般在0.3米至0.4米,多呈三角状分布,间距0.3米至1.5米。一些房址在承重柱旁也伴有小柱洞,推测可能是屋内承重柱磨损或腐坏,遂在其旁边增设小木柱进行辅助支撑。

总的来看,二里头遗址的三类立柱在建筑体系中形成了清晰的功能互补与等级分野。墙内柱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普遍应用于二里头时期各类等级的建筑之中,是贯穿平民居所与贵族宫殿的基础营造技术,反映出木骨泥墙结构在二里头建筑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檐柱的分布特征则具有明显特殊性,仅集中出现于宫殿区内高等级的台基式建筑,这些建筑常有高大巍峨的屋顶与结构复杂的回廊,需要檐柱的支撑。可以说,檐柱是都邑礼制建筑、公共建筑的专属配套结构,兼具实用功能与象征意义。中心承重柱等级局限性十分突出,仅见于小型普通房址。这类房址结构简陋、面积狭小,缺乏完善的墙体承重体系,只需依靠中部的少数立柱便足以支撑屋顶,并且某种程度上也达到了节约营建成本的目的。

作为微观建筑遗存的代表,柱洞虽体量微小,却折射出二里头文化时期建筑的施工工艺、结构逻辑与设计理念,是探讨夏代建筑技术发展的重要实物资料。不同功能、不同规格的立柱配置,不仅与建筑体量相关联,更映射出早期王朝社会分层、空间礼制与都城营建秩序。随着社会考古、科技考古与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深入,柱洞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必将为理解夏王朝的文明特质提供更多实证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