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党慧(女)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勇为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决定任命: 姬素娟(女)为洛阳市司法局局长。 3.批准任命: 姚伟为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免去: 孙云斌的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5.决定免去: 党慧(女)的洛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1.任命:
党慧(女)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勇为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决定任命:
姬素娟(女)为洛阳市司法局局长。
3.批准任命:
姚伟为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免去:
孙云斌的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5.决定免去:
党慧(女)的洛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