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住宅小区治理立法座谈会
日期:06-29
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李雅君 通讯员 王思芮)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召开《洛阳市住宅小区治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
此前,《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并通过市级媒体平台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市委高度重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立法方向和核心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聚焦住宅小区治理原则、部门责任、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对条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此次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进行再研究、再论证,进一步提升立法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李保国指出,住宅小区治理事关民生福祉和城市治理效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2+10+6”工作部署和关于住宅小区治理立法的具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各环节,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科学界定立法边界,坚持统筹兼顾、详略得当,立足地方立法实操性,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关键条款,精简冗余内容,做好与民法典等上位法衔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治理痛点、难点、堵点,明晰各方主体权责,健全监管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推动《条例(草案)》责任明确、程序具体、监督到位、惩戒严厉、内容规范,为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杰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