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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单笔消费满百元 最高可获2万元奖金

日期: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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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2版:洛阳·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作为洛阳暑期消费季活动之一,“洛阳有奖发票”活动专属系统已在“云闪付”App上线。凡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消费的个人(含外地来洛游客),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领域单笔消费满100元,均可参与。

参与此次活动消费及发票开具时间为6月1日0:00至7月19日24:00。消费者(含外地来洛游客)取得合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后,即可上传发票参与抽奖。

“即时开奖+定期开奖”两次中奖机会

抽奖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模式,其中即时开奖设一、二、三、四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20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时发放至用户“云闪付”App账户;定期开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

上传核验通过后即开即奖

操作流程如下——

1.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合规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核对姓名等信息无误;

2.下载“云闪付”App,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3.进入“洛阳有奖发票”专属活动专区,按提示上传发票清晰照片,系统自动核验;

4.核验通过后参与即开即奖,消费者可即时获知结果,未中奖发票不再参与即开即奖,但自动进入定期开奖池。

电子消费券30日内有效

中奖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所有支持“云闪付”支付的活动备案商户使用,单笔消费支付金额超过券面金额0.01元(含)即可全额抵扣,不折现、不找零、不得转让。

若发生全额退款,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已使用消费券不予返还;部分退款按比例扣除对应优惠金额后退还剩余款项。

定期开奖时间为7月26日

本次活动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190万元用于即开即奖,10万元用于定期开奖,资金用完即止。

定期开奖时间为7月26日,中奖名单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奖者须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云闪付”注册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及消费小票或付款凭证,至洛阳市商务局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电子红包发放至“云闪付”账户。逾期未提交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与抽奖发票有要求

参与抽奖的发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张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元;发票购买方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开票品类与实际消费一致,开票商家为活动备案商户;发票状态正常,未作废、未红冲,非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每名消费者最多参与5次即开即奖,每张有效发票只能参与1次。

特别提醒

中奖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中奖者无需额外缴纳。

消费者须完成“云闪付”实名认证方可接收中奖消费券及电子红包,未认证将无法领奖。

洛报融媒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宋育伟 乔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