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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我市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启动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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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2版:洛阳·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宋育伟 乔安新)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6月1日0时至7月19日24时,我市开展“幸运有你”消费发票抽奖活动。所有在洛个人消费者(含外地来洛人员),单张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含税金额满100元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中2万元。

本次活动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领域,其中零售消费不含汽车、医药(医疗)、房地产类商品。

“即时开奖+定期开奖”

每张发票有两次中奖机会

抽奖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的模式,其中即时开奖设一、二、三、四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20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时发放至用户“云闪付”App账户;定期开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以电子红包形式发放。

消费者上传符合条件的发票后,系统自动核验并实时开奖。每张有效发票仅可参与1次即时开奖,每名消费者最多参与5次。所有参与即时开奖的有效发票,自动纳入定期开奖池,定期开奖将于7月26日举行,同一消费者最多中奖1次。

消费券30天有效 逾期自动失效

中奖消费券或电子红包统一发放至用户“云闪付”App账户,标注“洛阳有奖发票专属券”。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消费券不折现、不找零、不转让,单笔消费支付金额超过券面金额0.01元(含)即可全额抵扣,仅限洛阳市域内支持“云闪付”支付的活动备案商户核销。

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付金额,已使用的消费券不予返还;发生部分退款时,按比例扣除对应优惠金额。

参与流程分三步

消费者在活动备案商户消费后,主动索取合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并核对个人信息;下载注册“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政府消费券—洛阳有奖发票”活动专区;按提示上传发票照片,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参与抽奖。

需要提醒的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或虚开的发票,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的发票,以及已作为单位消费入账的发票等情形不予兑奖。所有奖项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依法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