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在伊洛河平原农家院落里,常常能看到有一种叫瓠(hù)子的植物。它长长的藤蔓上,挂着长条状光溜溜的瓜。这种学名叫瓠瓜的蔬菜,其实是一种古老的蔬菜品种,早在距今2500多年的春秋时代,就是河洛平原人家的家常菜。
《诗经》有一篇著名的诗歌《七月》,开篇就是“七月流火”。这里的七月不是农历七月。因为周代的历法与夏历(今农历)不同,周历春正月是从夏历每年十一月开始的,那么“七月流火”的“七月”就是夏历五月,正是麦子黄熟时节,“流火”不是说天热得像下火,而是指大火星(也称商星)出现在南方天顶。西晋杜预认为,黄昏时大火星初出东方,为夏历三月;黄昏时大火星位于南天正中,为大暑之前,约夏历五月。这个大火星不是今天的太阳系七大行星的火星,而是古代天文学所称的二十八宿之东方苍龙七宿(包括角、亢、氐、房、心、尾、箕)的第五宿心宿的第二颗星,即“心宿二”。也就是这个大火星出现在南方天顶的时候,周历七月——农历五月,这个炎热的夏季到来了。
《七月》是《诗经》中的十五国风中的作品,就是北方十五个地方的作品,出自《豳(bīn)风》,周代豳地位于今天的陕西旬邑和彬县一带,是周族部落的发祥地。内容跟洛阳有关系吗?
大有关系。不要忘记,《诗经》成书于东周春秋时期,孔子入周问礼时,已经基本成型。?采诗官是周代(含西周、东周)负责巡行各地采集民歌的官员,作为东周的都城洛阳,自然有“采诗官”制度,周天子“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礼记·王制》),这些派出的官员到各地采集民间歌谣,以“观风俗、知得失”,这些民歌经过文人整理后,多被收入《诗经·国风》。《汉书·艺文志》明确记载“古有采诗之官”。那么豳地诗歌进入周朝的宫廷音乐,自然得到采诗官的编订和修改,不免打上了河洛文化的影子。
《诗经??·七月》第六章中“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之句,用现在的话说,周历七月(农历五月)瓜果成熟了,可以尽情地享用;八月(农历六月),“壶”菜成熟了,可以食用了。那么“壶”到底是什么植物呢?朱东润先生主编的高校文科教材《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选编有《七月》,他的注释是:壶,同瓠,即葫芦,可食用。但朱东润说对了一半。朱东润先生是江苏泰兴人,长期在上海复旦大学工作,是“复旦大学中文系十老”之一。他长期生活在南方,没有北方农村生活的经历。这个注释,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上大学时,就有学者批评朱先生是望文生义。壶,同瓠,通假字,在先秦很常见,这没有错。可食用也不错,但说是葫芦,这就错了。
瓠子的确是葫芦科葫芦属植物,也作瓠瓜,或者瓠子瓜。它可食用也可药用,有一定营养价值。但它确实不是葫芦,试问,那种长老了可以做成瓢的葫芦,嫩时苦得要命,有几个人愿意吃呢?
再说瓠子,的确是一种好菜,农历六月成熟,瓠子炒肉,那是绝配。过去,农历六月六,是中国传统女子回娘家省亲的日子,也可谓中国的“母亲节”,河洛旧俗,女子省亲回娘家,要带上瓠子,不管是丈夫家种植的,还是买的,都可以。究其原因,原来河洛有这样的民谚“瓜是瓜,瓠子是瓠子。”说明瓜和瓠子是两种不同的物种,要区分清楚,意味着两家界限分明。但两家如结成姻亲关系,就意味着瓜和瓠子不分开了,就是一家人了。这瓠子,就成两家合为一家的象征物。
当然,瓠字,在《诗经》里多次出现,有的明确是瓠子瓜。如《小雅·南有嘉鱼》:“南有樛木,甘瓠累之。君子有酒,嘉宾式燕绥之。”在南方弯枝的大树上,甘甜的葫芦藤蔓缠绕其上,以此起兴烘托宴会安逸欢乐的氛围,其中“甘瓠”就只能是甜瓠子,不会是苦葫芦。《卫风·硕人》,有赞美庄姜的经典名句:“齿如瓠犀。”用瓠瓜的种子(瓠犀)比喻美人牙齿整齐洁白,瓠子瓜的种子小而洁白,葫芦种子大而白,这种比喻肯定不是葫芦了,谁也不愿意长着和葫芦籽一样的大板牙。《小雅·瓠叶》:“幡幡瓠叶,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尝之。”这是一首专门描写宴饮的诗,开篇就以“瓠叶”起兴,采摘瓠叶做汤做烧烤,以礼待客、情意真挚,当然不会拿苦葫芦叶做菜,只能采摘瓠子叶了。
当然,也有作葫芦解,那就另一种字义了。《邶风·匏有苦叶》“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这里明确说,匏叶是苦的。有人说,这里的“匏”是瓠的异体字,是葫芦的别称。固然,“匏”“瓠”在《诗经》中是同物异名,仔细联系上下文的意义,用“匏”字多是指葫芦,而“瓠”就多指瓠子瓜了。
千年植物,行走在《诗经》中,不老的“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