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开展
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提升行动
日期:05-27
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刘东伟)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即日起,我市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提升行动,聚焦教育培训、旅游、生活美容、健身、电信、电商、机动车销售等民生重点行业,重点核查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本次行动重点规范四类行为:一是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二是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内容,如隐瞒高额违约金、服务限制等关键信息;三是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默认勾选、无法取消的自动续费等;四是为他人实施合同违法行为提供证明、印章、账户等便利条件。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行动将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指导经营者对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行业的格式合同文本、对重点监管对象及辖区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等措施,呼吁广大经营者主动自查、诚信经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增强合同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