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张锐鑫)近日,市政府印发《洛阳市支持孵化载体建设促进创新主体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简称《措施》),围绕完善孵化载体建设体系、提升孵化载体运营能力、推进保障要素聚集等推出若干支持举措。
各类孵化载体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措施》旨在深入落实市委“1+2+10+6”工作部署,完善提升孵化器功能,加强中小微企业源头培育。
《措施》共分4部分12项内容,在开展赛事活动、强化企业培育、提升创新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在支持开展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方面
鼓励县区政府联合各类孵化载体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品牌赛事,精准识别优质项目和潜在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瞪羚及独角兽等初创企业,并重点培育。对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的县区,市财政按照县区财政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在提升载体科技创新水平方面
鼓励孵化载体内企业与创新联合体、研发机构、创新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在载体内部共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申领市“创新券”,并按政策以企业不超过30%、团队不超过50%的比例兑付。载体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并实现转移转化的,根据其上年度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交易额给予奖励。
在加强运营成效评价考核方面
完善洛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新注册企业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核心指标的评价权重,全面衡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赋能企业发展等情况。对运营成效显著、考核评价优秀的市级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孵化载体。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措施》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标国家政策,提升现有孵化器发展质量,加快打造“部级—省级—市级”孵化器梯次发展格局,力争到2030年,实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都市核心区全域覆盖,新认定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至2家,为洛阳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