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某某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12日,洛龙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部长)于某某存在未履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洛阳某实业有限公司关闭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6日,伊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洛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关闭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1日,新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张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洛阳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与厂房发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15日,西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洛阳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与厂房发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企业直接负责人朱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