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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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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创新举措保障市场环境公平透明规范有序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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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2版:洛阳·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1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关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投诉举报秩序、规制恶意索赔等重点内容,我市已出台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为营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保障。

对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言,遇到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索赔让人头疼。《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明确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等。这些条款精准回应了长期困扰经营主体的“职业索赔”乱象。

去年9月,我市出台《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通过明确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具体情形,为守法经营者筑起了一道“防滥诉”的防火墙,让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抓生产、谋发展。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办法》提出,引导经营者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机制预防和解决消费争议,推动消费环境源头治理。

去年3月,我市在全省首创“先行赔付”机制。截至目前,洛阳已有54家商场、市场、景区与场内3000余户经营者签订先行赔付协议或承诺书。2025年,企业主动启动先行赔付近700次。消费者遇到纠纷,商场先赔再溯源,实现了“小事不出店、大事不出场”,这种“无忧消费”体验,极大提升了商业信誉和消费吸引力。我市的这一做法,更是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与执法创新经验典型案例。

从“先行赔付”到“规制恶意索赔”,优化营商环境,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正当经营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完善投诉举报分类处理机制,依法打击恶意索赔及滥用权利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畅通消费者理性维权渠道,实现投诉举报快速响应、闭环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真正让消费者“敢消费”、让经营者“愿经营”、让市场“活起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李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