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开2025年水污染防治
攻坚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日期:04-07
2025年7月17日至31日,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第三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并于10月24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上报了《洛阳市贯彻落实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对照省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通过逐项梳理、分类施策、系统治理、长效巩固,着力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二要坚持标本兼治。以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实施系统施策、综合治理、统筹整改,形成抓落实闭环机制,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成效。三要坚持举一反三。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健全举一反三工作机制,深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各相关单位根据整改事项和具体内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工作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整改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深入,导致进度迟缓,甚至出现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影响全市整改工作成效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启动追责问责。
洛阳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洛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洛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