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首席记者 魏巍 通讯员 董诚 董华武)日前,洛阳市民政部门发布关于社会救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5类救助措施和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牢民生底线。
根据公告,我市针对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实施分层分类救助。符合条件者,可向当地乡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5类救助。
在救助标准方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当地规定的分档救助标准予以救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临时救助对象根据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按不同倍数分级审批,特殊情形可“一事一议”提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公告同时明确,以下问题接受市民监督:未按规定受理、审核确认社会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未被纳入救助范围,违规将符合条件的退出保障范围,“单人保”代替“整户保”;未按规定开展动态管理,导致不符合条件者违规享受救助,未及时发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导致未在3个月内及时退出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和金额发放救助金,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资金,工作人员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经办服务过程中态度冷硬、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排查处置不到位,以及其他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
下一步,全市民政部门将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及临时遇困人员的帮扶,落实落细救助措施,真正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