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定任命: 朱蕾为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玉寒(女)为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2.任命: 余小洲为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3.批准任命: 孟校阳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决定免去: 王颖(女)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5.批准免去: 卢致远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齐振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银轩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宋媛媛(女)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6.免去: 王星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决定任命:
朱蕾为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玉寒(女)为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2.任命:
余小洲为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3.批准任命:
孟校阳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决定免去:
王颖(女)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5.批准免去:
卢致远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齐振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银轩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宋媛媛(女)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6.免去:
王星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