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案件36起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39箱
日期:02-25
春节期间,我市警方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规定,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共办理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36起,处罚41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39箱,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祥和、文明的社会环境。
我市警方紧盯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拉网式清查;聚焦城乡接合部、闲置民房、物流寄递站点、小型商铺等重点部位,组织警力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逐点核查、不留死角,坚决斩断烟花爆竹非法流通链条。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与普法并行,在依法严肃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同时,同步开展以案释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全方位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及社区公告栏、沿街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与环境危害,详细解读我市禁售禁放政策及相关法律责任,清晰阐明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形成强大执法震慑;此外,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面对面”政策宣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以文明方式欢度佳节。
为凝聚全民共治合力,我市警方全面拓宽监督渠道,公布有奖举报方式,广大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途径,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违禁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破获案件的举报人,将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下一步,我市警方将持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