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春节来临之际,东天山来的骆驼队抵达丝路东方起点洛阳。嵩县丝绸文化传承人楚小莉向远方客人赠送了“蚕马同气”丝绸围巾。“蚕马同气”的典故,源起于上古农耕智慧,从《山海经》“欧丝女子”的雏形,到《搜神记》人马化蚕的凄美传说,古人由蚕首似马、身柔如女的自然观察,凝练出“同气共生”的哲学,象征定居农耕与游牧力量的交融。儒家以“天人感应”赋予其天道秩序,汉代以降,蚕神崇拜升华为国家祭祀与民间信仰的双重图腾,马头娘、蚕花娘娘之名传遍南北,更在春节习俗中鲜活延续——江南客家“接蚕花”的赞歌、嵩县“点蚕花火”的烛影,皆是对这一文化遗产的深情礼赞。
01 蚕马同气的典故
中国是最早发明种桑饲蚕的国家。在古代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中,蚕桑占据重要地位,因此人们对蚕神怀有极高的敬意。
古代祀奉的蚕神,由蚕马神话演化而来,有蚕女、马头娘、马明王、马明菩萨等称谓。其远源为《山海经·海外北经》所载的“欧丝女子”,书中记载:“欧丝之野在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这是蚕神的雏形,最初即为女身,尚未与马产生关联。此后,《荀子·赋蚕》云:“有物于此,倮兮其状,屡化如神,功被天下……此夫身女好而头马首者与?”蚕的头部昂起时形似马首,柔软的身躯又宛若女性,这种形态上的相似性,或许是“蚕马同气”说法的直观来源。古人通过观察自然,将蚕与马视为同源,认为二者在气性上相通,共同孕育了丝绸文明。
《周礼·注疏》卷三十《夏官·马质》中,郑玄引《蚕书》解释:“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贾公彦疏曰:“蚕与马同气者,以其俱取大火,是同气也。”《蚕书》认为蚕具有灵性,是龙的精气所化;而八尺以上的马为龙,龙就是骏马。当心宿(大火星)运行至正南方天空的月份,人们便浴洗蚕种,这是因为蚕与马受天地间同一种气息滋养。后人据此将蚕与马相融合,塑造出人身马首的蚕马神。
三国吴张俨所作的《太古蚕马记》、东晋干宝的《搜神记》,皆讲述了这个古老故事:一位父亲远行未归,家中仅剩女儿与一匹白马相依为命。白马通人性,与女孩情感深厚,女孩为盼父归,许下“若能将父亲接回,便嫁与白马”的誓言。白马闻讯后疾驰千里,终将父亲接回。然而,父亲得知女儿的承诺后,认为人马不可通婚,遂射杀白马,将马皮曝于庭院。女孩感伤马皮,马皮忽卷其飞走,落于桑树化为蚕,从此吐丝结茧,开启了人类养蚕缫丝的历史。
关于蚕神,河洛地区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黄帝打败蚩尤,建都于河洛,会盟诸侯演奏“枫鼓曲”时,蚕神手持黄白两色蚕丝现身,其形象为与马皮融为一体的女子,可化为马头蚕昼夜吐丝。黄帝见到这美丽而稀罕的东西,称赞不已:好啊,这下天下老百姓又多了一种宝贝!立即派人把蚕送给妻子嫘(léi)祖,嫘祖亲手把蚕放到桑树上,每天精心看管养育。嫘祖一开始养蚕,人民也纷纷仿效,蚕种孳生繁衍,蚕儿越来越多,嫘祖与妇女们不断地用蚕丝织出又轻又软、如行云流水一样的绢子。这样一来,采桑、养蚕、织布这诗歌般的美丽欢快的劳动,就成为中国古代妇女们的专业。
从文化层面看,蚕马同气反映了古代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交融。蚕作为农耕文明的象征,代表定居与生产;马作为游牧文明的标志,象征移动与力量。二者的结合,体现了古代中国对自然与人文关系的深刻理解。儒家思想中的“天人感应”哲学,将蚕马同气视为天意,认为养蚕与养马需遵循自然规律,不可违背。这种思想在《周礼》中表现为“禁原蚕”的规范,即禁止一年内多次养蚕,以免“伤马”。尽管这一禁令在现实中难以完全执行,但它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自然秩序的敬畏。
02 后世的蚕马崇拜
蚕马同气的故事在后世流传中,逐渐演变为一种文化崇拜,形成了丰富的信仰体系。汉代以后,蚕神崇拜正式被纳入国家祭祀体系,菀窳妇人与寓氏公主成为官方认可的蚕神。
这两个名字,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刘昭为《后汉书·礼仪志上》所作的注疏:“今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汉代皇后主持的亲蚕礼中以少牢之礼祭祀寓氏公主和菀窳妇人。元代王祯《农书》卷一引述该词条:“今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印证了该祭祀活动在农业典籍中的传承脉络。
菀窳妇人象征在潮湿蚕室中劳作的女性,寓氏公主则代表寄居蚕室的贵族,二者体现了宫廷与民间的双重信仰。这种官方祭祀与民间传说的结合,使得蚕马崇拜从神话走向制度化。
随着客家先民从河洛地区南迁,民间对蚕马的崇拜也传到了南方。蜀地(今四川)流传着“马头娘”的信仰,当地寺庙中塑有女子披马皮的蚕神像,称为“马头娘”,以祈求蚕桑丰收。江南地区则将蚕神称为“蚕花娘娘”,建造蚕神庙,举行祭拜仪式。这些地方性信仰反映了蚕马崇拜的地域特色,也体现了民间对丝绸生产的重视。
佛道二教对蚕马崇拜的融入,进一步丰富了其文化内涵。佛教将蚕神称为“马明菩萨”,赋予其慈悲与智慧的形象;道教则通过仙化蚕马,强调其与天地的联系。这种宗教化的处理,使得蚕马崇拜超越了生产实践,成为精神信仰的一部分。
现代诗人冯至在《昨日之歌·蚕马》中,以双重视角重构了“马皮裹女”的情节,通过马厩、纺车等意象,将神话转化为文学表达。这种创新不仅延续了蚕马故事的生命力,也反映了当代文化对传统的重新诠释。
03 春节期间敬蚕马
自古以来,嵩县的丝绸产业便十分发达,春节期间敬蚕马的习俗在当地代代相传,成为连接神话与现实的重要纽带。腊月十二被视作蚕花娘娘的生日,蚕农们焚香点烛、置备酒菜,供奉蚕花娘娘塑像或“马张”(印有马头娘的木刻像),既是对蚕神的感恩,也是对来年蚕桑丰收的祈愿。
客家人的年节习俗源起于河洛地区。在洛阳工作的客家籍著名中医科学家肖建勋教授介绍,“接蚕花”是客家人春节重要仪式,由赞神歌手主持:歌手将一杆秤、一块红手帕、一张蚕花马幛和两朵红白纸花交予女主人,同时诵唱《蚕花歌》:“称心如意,万年余粮;蚕花马、蚕花纸,头蚕势、二年势,好得势;采取好茧子,踏得好细丝,卖得好银子,造介几埭新房子。”女主人恭敬收藏物品即为“接蚕花”,收茧缫丝后再行“谢蚕花”祭祀,焚化蚕花纸与蚕花马幛。这一仪式体现了蚕农对生产过程的重视,也传递了勤劳致富的价值观。
据嵩县丝绸文化传承人楚小莉介绍,“点蚕花火”是当地除夕夜的特有习俗:养蚕人家在神龛中点油灯或红蜡烛,寓意“尾红到年头,年年红火”,灯烛需持续燃至初一清晨,象征家庭兴旺、蚕桑丰收。这一习俗与“扫蚕花地”相呼应,形成完整的蚕事祈福体系。年初二清晨,蚕农用新扫帚从外向里扫地,将杂物堆积门角,称为“扫蚕花地”,寓意全年蚕事顺遂、无灾无扰。上门拜年的客人被称作“扫地人”,诵唱吉庆歌谣,主人则以年糕、白米回赠致谢,勾勒出邻里互助互敬、彼此祝福的温馨社区氛围。
如今,敬蚕马的习俗早已融入地方社会民俗:婚礼中,母亲在堂屋扫蚕花地,寓意新人生活美满、家业兴旺;丧事中,小辈在出殡后扫蚕花地,表达对逝者的哀思与缅怀。这一传统将蚕马崇拜与人生礼仪深度融合,尽显中华传统文化对生命历程与自然万物的敬畏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