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5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公告一览表
日期:01-08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经核准,洛阳拟山园艺术馆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成立条件,准予成立登记;依据《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洛阳正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变更要求,准予变更登记;依据《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洛阳精工齿科磨具研究所等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注销条件,准予注销登记。依据《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以上登记事项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