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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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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正确认识和把握既“放得活”又“管得好”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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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5版:理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从此前“管得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放得活”与“管得好”的辩证统一,成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义。“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平衡,代表着市场经济中活力与秩序的平衡。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关键抓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这一表述与此前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提法虽然仅一字之差,却标志着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体现了我国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从“管得住”到“管得好”是理念思维的进阶

“管得住”侧重于政府管理的权威和能力,核心是控制、秩序,强调对经济秩序的维护和稳定;而“管得好”则更加注重治理的效能和服务质量,核心是赋能、引领,追求在市场活力与秩序维护之间达到更高水平的平衡。从“管得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实质上体现的是从单向度的管控思维向多元共治的服务思维的转型,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放得活”与“管得好”体现了辩证统一的治理艺术

“放得活”与“管得好”的辩证统一,成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义。从理论层面看,“放得活”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前提条件,强调的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政府把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放足、放到位,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和自我小循环,真正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而“管得好”则是保障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要求政府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通过法治、信用、监管等制度的构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生动体现了辩证统一的治理艺术。

“放得活”与“管得好”体现活力与秩序的平衡之道

“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平衡,代表着市场经济中活力与秩序的平衡,是一种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关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放得活”释放的是市场主体的活力,通过给市场主体解绑,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最优化。“管得好”提供的是良好秩序,是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同时也管好“政府之手”,通过规范政府监管行为保护消费主体利益、保障市场秩序。正是得益于在“放”与“管”的辩证统一中解决好了“活力与秩序”这道难题,我们才有信心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

“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实践路径是放管结合

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关键抓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放得活”方面,要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这就要求各地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消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内卷式”竞争,为全社会创业创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在“管得好”方面,要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践证明,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实际上是对有为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不断提高自己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自己对市场的规律性理解和认识。

(作者为中共洛阳市委党校管理教研部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