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条例》宣传贯彻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并邀请有关专家对《条例》的总体要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与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 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 火灾预防
●火险区划: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定期组织演练。
●责任体系: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及有关经营单位、个人应当承担的防灭火责任。严格防火区、防火期和高火险区、高火险期的管理措施。
●分级预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 火灾扑救
●预警报告:明确防灭火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程序,任何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警。
●火情处置:接到火情报告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科学防范和处置险情。
●扑救要求:以专业队伍为主,必要时可组织干部群众协助但不直接灭火,及时解救、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保障扑救人员安全。
●应急措施:可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
●信息发布: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 灾后处置
●火灾分级:根据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调查评估:及时开展火灾原因、损失、处置情况调查,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权益保障:扑救人员的有关补贴补助及其他费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由火灾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以上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垫付。
? 法律责任
●政府部门:未编制预案、未消除隐患、瞒报谎报等情形,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防灭火责任的,拒绝接受防灭火检查的,或者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其他违规:编造并传播有关火灾和火灾应对等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依法予以处罚。
●补救措施:森林草原火灾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补种树木、恢复植被。
洛报融媒记者 郭旭光 通讯员 刘仟仟 制图 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