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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

日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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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3版:洛阳·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市在全省首个发布“直播营销合规指引”——昨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获悉,《洛阳市直播营销合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共五章四十三条,从直播带货主体、直播带货商品和服务、直播带货行为等方面明确了各方参与者的具体合规要求。

●针对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

《指引》指出,其应当建立健全账号管理、交易行为规范、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机制。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审核监控,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弹窗提示、违规警示、限流、暂停直播等措施,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商品与服务合规方面

《指引》详细列出了禁止通过直播营销销售或提供的十一类商品与服务,并对销售商品的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针对食品、农产品、餐饮服务销售等品类,规定了从进货查验、追溯记录到标签标识、贮存运输的全链条管理义务,通过直播营销活动销售保健食品,应当强调“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针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规范

《指引》明确,使用应用深度合成服务的AI数字人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的,应当在合理位置进行持续、显著标识,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该标识。在促销宣传方面,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

●未成年人保护被置于突出位置

《指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从事直播营销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直播营销活动,不得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或者含有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不得无依据随意冠以“婴幼儿专用”“儿童专用”等标识进行差别化宣传和高价销售,不得含有各类“软色情”内容。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指引》要求各主体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应当依法落实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当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到其他平台购物发生争议时,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和协助,确保消费者维权路径畅通。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是针对直播营销新业态制定的指导性、倡议性合规指引规范,旨在为各类直播营销主体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合规指引,引导我市直播电商产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同时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治理抓手,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直播消费环境。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宋文辉 李渊